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8-30   动态浏览次数:1464

华东理工大学超细材料制备与应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开放课题基金申请指南

超细材料制备与应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依托于华东理工大学,实验室现已形成了“纳米材料制备及工程化”、“纳米生物材料与技术”、“纳米复合材料制备与加工”、“纳米催化科学与技术”以及“纳米新能源科学与技术”等研究方向。实验室力求形成多学科交叉、制备与应用相结合、工艺与工程相结合、理论与开发相结合、共性技术与产品开发相结合、研究与转化相结合的特色。为了营造实验室创新、求实、开放交流的学术氛围,设置了超细材料制备与应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该基金用于资助围绕实验室研究方向、创新性强、具有广阔应用前景的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课题。实验室诚挚邀请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研究人员踊跃申请开放课题基金项目。

  

一、本课题主要资助领域:

1.纳米材料制备及工程化

2.纳米复合材料制备与加工

3.纳米生物医用材料

4.纳米催化科学与技术

5.纳米新能源科学与技术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为具有博士学位、在职高级技术职称的科研人员(含副高级职称),在相关领域有相当的技术积累。课题责任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优先资助中青年学术骨干。

2.申请项目应具有创新的学术思想,解决的科学问题要明确,研究路线或技术方案可行,研究重点突出,考核目标明确。

3.已作为课题责任人承担本实验室资助项目且尚未结题的申请人,原则上不予资助。

三、申请程序及说明

1.申请人可以在超细材料制备与应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网站,下载《开放基金申请书》,并按规定的格式,认真、如实填写《开放基金申请书》。申请人所在单位学术主管部门应签署意见,单位领导在申请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所有申请均须报送电子申请书和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电子申请书和纸质申请书的内容必须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3.评审将按照依靠专家、发扬民主、公平公正、择优支持的原则,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对申请者提交的申请书进行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和金额,并通知获得资助的申请人。

4.项目批准之后,项目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的实施,并定期向本实验室汇报项目的执行和进展情况。如果项目不能如期完成或负责人发生出国/调离,无法按计划实施项目,实验室有权中止经费支持。

5.由实验室资助的课题所发表的论文、论著、研究报告、资料、鉴定证书以及申报成果时,研究者署名前冠中文:华东理工大学超细材料制备与应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英文:The Key Laboratory for Ultrafine Materials of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和研究者所在单位,且均须标注超细材料制备与应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Supported by the Opening Project of The Key Laboratory for Ultrafine Materials of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中英文字样和项目编号。

6.开放课题的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每项开放课题的资助经费一般为1-3万元人民币。对于取得重要进展的课题,经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委员会主任同意可以适当增加经费支持。

四、材料报送地址与联系方式:

加盖公章后邮寄至:上海梅陇路130号华东理工大学 289信箱(邮政编码:200237

华东理工大学/超细材料制备与应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联系电话:86-21-64250740

人:李永生老师

E-mail地址:ysli@ecust.edu.cn

实验室网址:http://uml.ecust.edu.cn/